通知公告
全校各部门:
为做好省级机关干部(原物资学校、省经干院)享受公费医疗职工的医疗保障工作,加强公费医疗证件的使用管理,省级机关公费医疗决定对2021年度省级机关公费医疗证进行年度审核。现将我校省级机关公费医疗卡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本次年审不需要交公费医疗卡及公费医疗本;
2、如有需要变更定点医院(定点医院具体名称在后勤保障处、校医院网页查询)的,请填写下表(请在表上留下联系号码),并于12月18日前交到校医院220房间。
部门: 盖章:
备注:定点医院的变更条件:
1、公费医疗卡年审时;
2、居住地点迁移。(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变更)
后勤保障处
二0二0年十二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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